汕頭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排爆裝備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PZH025D030)競爭性談判公告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汕頭市公安局(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汕頭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排爆裝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PZH025D030)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談判。有關事項如下:
一、項目編號:PZH025D030
二、項目名稱:汕頭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排爆裝備采購項目
三、項目內容:
1、采購內容:排爆裝備采購,詳見談判文件“第三章 用戶需求書”。
2、交貨期限:合同簽訂后,在30個日歷日內完成到貨,并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3、質保期限:本項目要求整機配件保修3年,保修期內整機配件(含電池)失效需免費更換,同時安排每半年上門維護檢修機器1次。
4、最高限價:本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696,900.00元,響應供應商須對本項目所有內容進行響應,不允許僅對項目的其中部分內容進行響應,響應報價超過項目最高限價的都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四、合格的響應供應商資格要求:
1、響應供應商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供應商條件;
① 響應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取得合法的營業(yè)執(zhí)照;
② 響應供應商須提供《汕頭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函》(若不提供承諾函的,則須提供談判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則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③ 響應供應商須提供《汕頭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函》(若不提供承諾函的,則須提供2024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2025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單位若不提供承諾函的,則須提供單位成立至今的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④ 響應供應商須提供《汕頭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函》(若不提供承諾函的,則須提供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函)。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2、響應供應商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
①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響應供應商應在《關于響應供應商資格的聲明函》中如實做出承諾;
② 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響應供應商應在《關于響應供應商資格的聲明函》中如實做出承諾。
3、響應供應商須符合本項目的特定資格條件:
①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投標人所提供的貨物須全部來自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yè);
② 響應供應商須具備有效期內的《輻射安全許可證》,并提供“全國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許可證信息公開查詢平臺”查詢結果截圖。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談判。
五、關于拒絕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供應商參與談判的注意事項: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f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guī)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fā)〔2014〕21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lián)合激勵和失信聯(lián)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33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shù)據(jù)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jiān)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fā)〔2015〕51號)有關要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守信激勵失信約束機制,依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guī)定,對所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響應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查詢其信用記錄,對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響應供應商,代理機構將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
六、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關于印發(f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關于印發(fā)《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關于調整優(yōu)化節(jié)能產品、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印發(fā)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等。
七、獲取談判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談判文件售價:
1、獲取談判文件時間: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7月7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獲取談判文件地點:廣東省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
3、談判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電子文檔,請自備U盤)
八、獲取談判文件時請帶齊以下資料(全部需加蓋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領取談判文件);
注:被授權人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在獲取談判文件時必須提供原件進行核對。
九、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點:2025年7月11日上午9時30分(提前半小時接收投標文件)
十、響應文件遞交地點: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
十一、首次報價時間:2025年7月11日上午9時30分
十二、談判地點: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
十三、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人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汕頭市公安局
采購人地址:廣東省汕頭市黃河路88號
采購人聯(lián)系人:陳先生
采購人聯(lián)系電話:0754-88977520
采購人傳真:0754-88977520
2、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汕頭市高新區(qū)科技中路11號經發(fā)大廈A座三樓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陳工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電話:0754-88866333
采購代理機構傳真:0754-88789738
汕頭市公安局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